经济合同的9大分类 经济合同6大必备条款
发布时间:2019/09/14 丨 文章来源:未知 丨 浏览次数:
经济合同的9大分类 经济合同6大必备条款
张家港经济合同纠纷律师曹辉团队:经济类合同按其内容,一般可分为:
1、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采购、预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等合同);
2、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3、加工承揽合同;
4、货物运输合同;
5、供用电合同;
6、仓储保管合同;
7、财产租赁合同;
8、借款合同;
9、科技协作合同等。
张家港经济合同纠纷律师曹辉团队:经济合同6大必备条款
经济合同的条款是指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内容,凡是合同中必不可少的条款,叫做主要条款或者法定条款。理由必备条款为合同必不可少条款,缺少则合同不成立或无效,
必备条款包括下列(1)、(2)、(3)、(4)、(5)、(6),第(7)为合同主要条款,而非必备条款。
(1)标的。即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如买卖合同中的买卖物,承揽合同中所完成的工作等。
(2)数量与质量。计算数量的计算标准必须规定合理的磅差40正负尾数。标的的质量标准必须具体,明确。
(3)价款和酬金。价款和酬金是取得产品、接受劳务的一方支付给另一方的代价。价款和酬金是以货币数量表示的。合同中还必须明确报酬的支付方式、时间,支付方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金融管理制度。
(4)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一切经济活动都必须有一定的期限,任何合同都必须明确履行的期限。合同的履行地点与方式也十分重要,自提产品的要明确规定提货的地点;送货的要规定交货地点,运费的承担、标准和运输方式等。
(5)包装和验收方法。包装主要是针对购销合同而言。验收分为质量验收和数量验收。数量验收应在交货时验清,如不提出异议,即认为如数履行了合同。质量验收,应按合同规定的标准验收。
(6)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因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过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7)法律规定和合同性质要求规定的其他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