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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怎样签订电子合同?

发布时间:2019/08/05 丨 文章来源:未知 丨 浏览次数:

张家港怎样签订电子合同?
 
随着我国网络经济的不断发展,签署合同不一定要求必须是书面合同,也可以是电子合同形式,当然,法律规定的不能采取电子合同形式的除外,那么,电子合同怎么签才有效?
 
张家港怎样签订电子合同?_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

 
  一、张家港合同纠纷律师曹辉团队电子合同怎么签才有效
 
  电子合同要符合以下要求才有效:
 
  (一)电子合同的原件形式要求
 
  1、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
 
  2、能够可靠地保证自最终形成时起,内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但是,在数据电文上增加背书以及数据交换、储存和显示过程中发生的形式变化不影响数据电文的完整性。
 
  (二)电子合同的保存要求
 
  1、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
 
  2、数据电文的格式与其生成、发送或者接收时的格式相同,或者格式不相同但是能够准确表现原来生成、发送或者接收的内容;
 
  3、能够识别数据电文的发件人、收件人以及发送、接收的时间。
 
  (三)电子签字的要求
 
  1、电子签字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2、签署时电子签字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3、签署后对电子签字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4、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二、张家港合同纠纷律师曹辉团队不适用于电子文书的情形
 
  1、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2、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等公用事业服务的;[3]
 
  3、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三、张家港合同纠纷律师曹辉团队电子合同双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电子签名人知悉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已经失密或者可能已经失密未及时告知有关各方、并终止使用电子签名制作数据,未向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或者有其他过错,给电子签名依赖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2、电子签名人或者电子签名依赖方因依据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的电子签名认证服务从事民事活动遭受损失,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承担赔偿责任。
 
  3、未经许可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的,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十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4、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暂停或者终止电子认证服务,未在暂停或者终止服务六十日前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报告的,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5、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不遵守认证业务规则、未妥善保存与认证相关的信息,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吊销电子认证许可证书,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电子认证服务。吊销电子认证许可证书的,应当予以公告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6、伪造、冒用、盗用他人的电子签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7、负责电子认证服务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的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行政许可、监管管理职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张家港合同纠纷律师曹辉团队学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五条 【解除权消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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