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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对付故意躲债不还的6套办法

发布时间:2019/09/11 丨 文章来源:未知 丨 浏览次数:

盘点对付故意躲债不还的6套办法
 
张家港合同纠纷律师曹辉团队:生活中,当您遇到欠钱不还,又联系不上欠款人,是最糟心的事情了,那么,有什么要钱的办法呢?遇到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下面请看;对赖钱说不 6套要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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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诉前财产保全建议当事人先查对方的财产,如果有房产或车子等资财在欠债人的名下,可先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将欠债人的财产先查封,为日后执行阶段做好准备,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逼迫欠债人现身。
 
2、到法院起诉还款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3、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拒绝支付失的,债权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将代管人列为被告。
 
4、尽量查询到债务共同偿还或者连带偿还责任人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如果能够举证证明借款用于家庭开支或者改善家庭生活等行为,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因此可以请求债务人的配偶清偿债务。
 
2)对于没有可执行财产的债务人,债权人可以追究保证人责任。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发生的重大困难情形,包括债务人下落不明、移居境外,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总之,对于欠钱不还的老赖,我们就要紧紧揪住他的狐狸尾巴,用各种办法来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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