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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签订的合同如何撤销
发布时间:2019/08/24 丨 文章来源:未知 丨 浏览次数:
张家港签订的合同如何撤销
张家港合同律师曹辉团队:很多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并没有考虑清楚,结果签订合同之后就马上后悔了,认为自己有巨大的损失。在生活中遇到这种签订合同后悔的情况并不罕见,那么,签订合同后后悔了怎么办?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合同?

一、张家港合同律师曹辉团队:合同法定解除有哪些情形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在下列法定条件下,当事人可以行使解除权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可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不能按时履行。如供货方甲公司(生产性企业)因天灾造成生产线全部毁损,合同不能履行;部分毁损可以视情况确定为不能完全履行;因天灾也可能导致不能如期履行。
2、张家港合同律师曹辉团队:预期违约。履行期尚未届满,债务人明示或默示毁约,这种行为被称为预期违约。所谓明示预期违约,是指债务人以通知或声明的方式表示到期将不履行合同。所谓默示预期违约,是债务人以行为表明其到期将不履行合同,比如债务人将惟一的标的物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善意地取得了标的物的所有权,此时,预期违约人到期不可能履行合同,这就是默示毁约。
3、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时间内仍未履行。迟延履行是指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后仍未履行债务。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如果继续履行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者债权的履行利益仍然能够实现的情况下,债权人不能径直通知债务人解除合同,而应催告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经催告后,债务人在合理的时间内仍未履行,此时债权人获得单方解除权,可以通知债务人解除合同。催告是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的请求履行的通知,合理的期限,是指给予债务人必要的履行准备时间。合理期限的长短,应当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确定。
4、张家港合同律师曹辉团队:根本违约: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所谓根本违约,是指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之违约形态。履行期限届至后,由于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使债务人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对方当事人取得法定解除权。
二、张家港合同律师曹辉团队:合同法定解除的程序
1、合同的解除条件只是解除的前提,条件具备时,合同并不当然且自动地解除。欲使合同解除,还须经过一定的程序。
法定解除的程序,也称行驶解除权的程序,即以当事人享有解除权为前提。所谓解除权,是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解除的权利。解除合同是不需要对方同意的,只需要解除权人单方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到达对方时,即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合同的效力。
2、张家港合同律师曹辉团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3、适用情势变更原则解除合同的,由当事人诉请法院裁决合同的解除。
三、合同法定解除的后果或效力
1、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2、张家港合同律师曹辉团队: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3、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张家港合同律师曹辉团队:学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零三条 【借款使用的限制】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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