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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重组6大法律风险请知晓

发布时间:2019/08/22 丨 文章来源:未知 丨 浏览次数:

企业并购重组6大法律风险请知晓
 
与新建一个企业相比,企业购并可以减少资本支出。与企业自身积累相比,企业并购能够在短期内迅速实现生产集中和经营规模化。但是企业并购重组也存在许多潜在法律风险,张家港公司法律顾问律师曹辉团队为您介绍这方面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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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即兼并与收购的统称,是一种通过转移公司所有权或控制权的方式实现企业资本扩张和业务发展的经营手段,是企业资本运作的重要方式。企业要进行并购重组,是一项复杂的过程,必须在战略、财务、控制、运营等方面找到平衡的解决方法。
 
企业并购重组存在的风险:
1、支付风险
 
企业并购通常的支付工具包括公司现金、股票、债券、银行借款等,涉及巨大的资金金额,存在很大的融资风险。如购并方选择现金支付工具,将导致公司现金流的大量减少,企业将要承受巨大的现金压力,如果一点现金流出现问题,对企业将会是一种灾难性的后果。
 
而从被购并者的角度来看,会因无法推迟资本利得的确认和转移实现的资本增益,从而不能享受税收优惠,以及不能拥有新公司的股东权益等原因,而不欢迎现金方式,这会影响购并的成功机会,带来相关的风险。
 
2、营运风险
 
营运风险是指购并者在购并完成后,无法使整个企业集团产生经营协同效应、财务协同效应、市场份额效应以及实现规模经济和经验共享互补等效果,甚至整个企业集团还遭受被购并进来的新公司的业绩拖累。
 
3、信息风险
 
并购的前提是对目标公司有相当的了解,并购双方信息完全对称。但这只是一种理想的状态,在实际购并中,因贸然行动而失败的案例不少。
 
4、反收购风险
 
在通常情况下,被收购的公司对收购行为都是持不欢迎和不合作态度的,他们使用的对收购方构成杀伤力的反收购措施有各种各样的“毒丸”。这些反收购的行动,无疑对收购方构成了相当大的风险。
 
5、体制风险
 
(1)企业并购人才缺乏,并购重组的规模和质量受到严重制约;
 
(2)政府依行政手段对企业并购所采取的大包大揽的方式,给企业带来一定的风险;
 
(3)被并购企业人员安置因体制政策要求而耗费资力,常给并购者背上沉重的包袱。
 
6、法律风险
 
如我国目前的收购规则,要求收购方持有一家上市公司5%的股票后即必须公告并暂停买卖(针对上市公司非发起人而言),以后每递增2%就要重复该过程(将公告14次之多),持有30%股份后即被要求发出全面收购要约,这套程序造成的收购成本之高,收购风险之大,收购复杂之程度,使得收购几乎不可能,足以使收购者气馁,反收购则相应比较轻松。
以上张家港公司法律顾问律师曹辉团队为您介绍了,企业并购重组6大法律风险请您知晓。
学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二百零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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