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惜每一次委托!忠诚每一份信任! 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

专业领域

BUSINESS

电 话:159-5095-7995

手 机:159-5095-7995

联系人:曹辉

E_mail:huihui3013@163.com

地 址:江苏省苏州市

您当前的位置是:张家港律师 > 经典案例 >

经典案例

公司负责人拒不支付职工劳动报酬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9/11/01 丨 文章来源:未知 丨 浏览次数:

公司负责人拒不支付职工劳动报酬被判刑
 
 
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拒不支付职工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是怎样?采取逃匿等手段拒不支付职工劳动报酬被判刑,请看,采取逃匿等手段拒不支付职工劳动报酬--江西进贤一公司负责人被判刑罚
 
公司负责人拒不支付职工劳动报酬被判刑_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
 
(以下是由张家港金牌刑事辩护律师、刑民交叉律师曹辉团队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但愿能为您解决相关问题有所借鉴。真诚为您提供大案、要案刑事辩护、专业擅长,无罪辩护、取保候审、缓刑辩护、商事犯罪预防、金融类犯罪、公司类犯罪、税务类犯罪、等经济商事犯罪辩护与预防等法律服务,仗义执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曹辉团队专业性强、功底深、胜算大!)
 
 
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基本案情 
 
 近日,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被告人叶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3月至2016年3月左右,被害人钟某到位于江西省进贤县的某实业有限公司上班,该公司负责人叶某共拖欠钟某工资43600元。至2017年1月,被告人叶某支付被害人钟某劳动报酬1万元后,便以拒接电话、逃匿等方式逃避支付剩余的33600元工资。
 
2017年4月,被告人叶某名下银行账户上有一笔20万元的资金。2017年7月,被告人叶某在收到劳动行政部门支付工资的限期整改令后,仍拒不支付被害人钟某的劳动报酬。2019年5月,被告人叶某向公安机关投案。
 
  另查明,2019年5月,被告人叶某家人已向被害人钟某付清了拖欠的全部工资,并取得了被害人钟某的谅解。
 
 
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叶某以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拒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被告人叶某主动投案并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叶某已向被害人钟某支付了全部工资并取得了被害人钟某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叶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免责声明:本网是非营利性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网站首页 | 专业团队| 专业领域| 经典案例| 律师说法| 资本市场| 律师团队| 联系律师| 服务项目| 房产纠纷| 公司人事法律风险| 刑事律师

扫码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