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房屋赠与合同范本
发布时间:2019/12/22 丨 文章来源:未知 丨 浏览次数:
张家港知名房产官司律师曹辉团队:房屋赠与需要什么手续?房屋赠与合同(协议)范本,房屋赠与合同的特性是什么?房屋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房屋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房屋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吗?请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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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家港知名房产官司律师曹辉团队:房屋赠与需要什么手续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二)办理公证
房屋赠与合同可以办理公证,而非必须办理公证,未办理公证,不影响房屋赠与合同的效力。
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三)张家港知名房产官司律师曹辉团队: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户型平面图;
4、房屋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6、契税收据
(四)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二、张家港知名房产官司律师曹辉团队:房屋赠与合同(协议)范本
赠与人: 、男、 岁、住 (下称甲方)
受赠人: 、男、 岁、住 (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赠与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其所有的位于 房屋赠与乙方,乙方自愿受赠。
二、赠与房屋的四至界邻为:
三、赠与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
四、乙方必须尽心尽力赡养甲方,为甲方养老送终。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甲方不得随意撤销。
六、本协议签订的同时该房的所有权随即转移给乙方。
七、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赠与人:
受赠人:
见证人:
年 月 日
三、张家港知名房产官司律师曹辉团队:房屋赠与的法律特征
(1)房屋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
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但不享受对等的权利;受赠人则享有无偿接受对方所赠房屋的权利,一般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即使受赠人在接受赠与时附有一些义务,但这些义务并非与所取得的权利互为代价。
(2)房屋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赠与人必须把赠与房屋实际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房屋后,房屋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但在实物交付后,则不得再行撤回赠与。如果因赠与人撤回赠与而发生纠纷,受赠方可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3)房屋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
房屋赠与同房屋买卖一样,都属于所有权的转移。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应提交各项证明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如果当事人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合同法》第44条、1999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9条的规定,赠与合同仍然有效,但赠与的房屋所有权不能转移。
赠与行为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要进行房屋赠与的话需要按照一定的手续进行办理。以上内容是张家港知名房产官司律师曹辉团队为大家带来房屋赠与需要什么手续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