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惜每一次委托!忠诚每一份信任! 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

专业领域

BUSINESS

电 话:159-5095-7995

手 机:159-5095-7995

联系人:曹辉

E_mail:huihui3013@163.com

地 址:江苏省苏州市

您当前的位置是:张家港律师 > 律师说法 >

律师说法

网上纠纷网上审11类案件网上审 张家港知名律师

发布时间:2019/12/08 丨 文章来源:未知 丨 浏览次数:

网上纠纷网上审11类案件网上审
 
张家港知名律师曹辉团队:网上纠纷网上审11类案件网上审。互联网法院审理十一类纠纷详情如下:

网上纠纷网上审11类案件网上审 张家港知名律师_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
 
(以下是由张家港高端民商事律师曹辉团队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阅读参考,但愿能为您解决相关问题有所借鉴。真诚为您提供高质量和全方位的法律顾问、民商事活动法律服务、大案、要案刑事辩护、金融资本市场、知识产权等法律服务。曹辉团队专业性强、功底深、胜算大!)
 
 
根据新的司法解释,北京、广州、杭州互联网法院将集中管辖所在市的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一审案件,那么,究竟哪些类型的案件需要由互联网法院审理呢?请看详情。
 
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司法解释明确下列11类案件将由互联网法院审理。
 
  (一)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或者履行网络购物合同而产生的纠纷;
 
  (二)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三) 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四)在互联网上首次发表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权属纠纷;
 
  (五)在互联网上侵害在线发表或者传播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而产生的纠纷;
 
  (六)互联网域名权属、侵权及合同纠纷;
 
  (七)在互联网上侵害他人人身权、财产权等民事权益而产生的纠纷;
 
  (八)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购买的产品,因存在产品缺陷,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而产生的产品责任纠纷;
 
  (九)检察机关提起的互联网公益诉讼案件;
 
  (十)因行政机关作出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互联网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管理等行政行为而产生的行政纠纷;
 
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十一)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互联网民事、行政案件。

免责声明:本网是非营利性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网站首页 | 专业团队| 专业领域| 经典案例| 律师说法| 资本市场| 律师团队| 联系律师| 服务项目| 房产纠纷| 公司人事法律风险| 刑事律师

扫码关注我们